1.核課期隱現原則
2.保價時間流佈局
1.鎖利停損保本保息
2.去化資金創造回填
1.異常回查紀錄風控
2.現金保價化之引資
您知道可以透過保價來平衡稽徵選案嗎???
【資產重置】稅務管理-遞延課稅-保價時間流佈局
在應對核課時要先了解稽徵,因為核課起源於稽徵,又為什麼可以透過保價平衡稽徵選案呢?
先帶大家來探討,何謂「保價」?何謂「保價時間流」?
保價就是經過【財產變形、資產轉換】,從財產中分離出來的概念。為什麼這個屬於財產獨立的東西會特別提到時間流(time flow)呢?
時間流有兩個重要的關鍵:①時間流存續多久?②保價能存續多久?
當然,保價存續的前提是要有「引資」,要變成現金的型態後才能將【現金保價化】,保價時間流的源頭應該是要引資到保單裡面,也就是叫客戶買保險,這樣為什麼要有時間流的概念呢?保險商品琳瑯滿目,什麼樣的保險才是正確的選擇呢?
在詮釋時間流的時候,要帶入終身增額壽險的這個概念,它是在民法架構下的類似遺贈,「類似遺贈」是什麼意思?
當我要把一個財產給一個沒有繼承親屬關係的對象,我必須要透過遺囑,才能在我死的時候將財產交給我想要給的人,這叫做遺贈,而遺贈隸屬於民法。如果透過民法架構,寫了一份遺囑,把一筆財產給想要給的人,以我死亡為成就條件,就叫做死因贈與。為什麼我要這樣做?這樣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是為了要免除當被繼承人(即被保險人)死亡後,繼承人因為對遺產分配有紛爭而無法協議分割,人的一生多少會走到這個環節,協議分割絕對是在繼承中會去面對與探討到的問題,而保險在解決協議分割這個問題上,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因此導致我們目前在處理民法第1151條公同共有,(公同共有指的是被繼承人死亡時,為進行協議分割繼承登記之前的狀態,叫做公同共有狀態。) 必須要繼承登記之後才能變成分別持有或分別共有。所以,在分割協議上,是最簡單也是最困難的問題,是如何讓所有人都願意蓋章?
p.s.分割有三種,①遺囑分割 ②協議分割 ③裁判分割
導致全部遺產維持在民法第1151條公同共有狀態,特別是不動產的部份,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1條,對於不動產以外之財產亦須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完納全部應納稅捐方能辦理繼承分割登記之規定。
繼承登記目的是要消滅公同共有,繼承登記要消滅公同共有前提要件是要報完稅,就是要將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拿到手才能進行下一個步驟─分割協議,分割協議的下一個動作才是繼承登記,完稅、分割協議、繼承登記,這三個動作完成,才能真正消滅公同共有。
引進資料採礦技術,提升選案查核準確率多達四倍
【資產重置】稅務管理-遞延課稅-核課期隱現原則
選案(選查)與稽徵有很大的關係,我們過去還沒有太依賴電腦,我們還是多用人工的,一直到資料採礦技術系統去測試,發現這系統很精進,後來才把比例調開,大量運用此系統查補稅。
民國99年起,透過與中華資料採礦協會和軟體公司的合作,財稅資料中心瞭解並掌握軟體技術的進展,導入資料採礦並成功開發智慧選案系統。稅務人員只需學習實務作業及軟體操作,無需熟悉統計理論,因而更容易落實至稽徵機關,讓稅務人員的選案方法和技術都可以自主。以虛設行號為例,資料採礦模型的選案命中率約為50%,比傳統人工選查的20%命中率高出2.5倍;而在虛報零稅率部分,現行人工選案命中率只有15%,資料採礦模型的命中率則有60%,高出了4 倍之多。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何前主任瑞芳(現任高雄市國稅局局長)表示:『資料採礦模型選案命中率比傳統人工選查高出2.5倍到4倍之多,大幅節省後續查核的時間及人力成本。由於效益顯著,除了臺北市國稅局及北區國稅局等稅務稽徵機關已啟用,我們更規劃未來將擴增應用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的查核作業。
保險遞延課稅的法條解釋
【資產重置】稅務管理-遞延課稅-所得稅之法定核課釋例
一、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
本條例施行後所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3,330萬元以下部份,免予計入。
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指保險期間開始日在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以後之人壽保險及年金契約。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保險給付,具屬死亡給付且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3,330萬元以下者,免予計入;超過3,330萬元者,以扣除新臺幣3,330萬元後之餘額應全數計入。
三、所謂保險給付
壽險公會向財政部申請解釋令內容:「‧‧‧‧‧‧ 從而修正所得稅法對保險給付之立法意旨應包含各項給付在內,故依據貴部所頒訂之保險給付月報表中已有詳細規定,即包括有滿期、解約、死亡、殘廢、年金、醫療、生育、眷葬、紅利等。」
用保價來幫您買房子、滾銀子、做老子
【資產重置】稅務管理-遞延課稅-所得稅之法定核課釋例
一、核課定義:即課徵權期間,是政府對人民確定租稅債權之具體內容(ex:租金金額、納稅日期)之期間,亦即行政行為之行為期間。
二、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五年為核課期。
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翌日起算七年核課期。
我們保單是在核課期間,幫您修飾外觀、積蓄財力,用保價來買房子、滾銀子、做老子;這個資金,透過【現金保費化,保費保價化】,一定要10年不能動,要守住10年的這個基本原則。遞延概念是讓您未審查案件,在國稅局還沒稽查時,讓您的資金進到無課徵權,那國稅局就會棄徵;所以,遞延概念是為了讓國稅局棄徵【放棄對您的核課稽徵】。
在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各種理財工具僅剩下【人壽保險的保險給付】擁有資產重置在各種工具類比中最大的優勢。且實務上,僅特定保險給付時,保險公司才必須將保險給付稽相關資料通報稅捐機關,其他如財產異動的系統分析比較,稽徵的機會因保險給付遞延的特性,在保單存續期間無從啟動,以致人壽保險在最低稅負實施後,是唯一可遞延課稅或指定受益的資金佈局。
依台灣高等法院之見解,保單並非公示資料,除國稅局財產資料清單未揭露外,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亦無查調,且執行法亦無義務為債權人查調,故通說【保價私密,隱私藏富】。
您的人生怎麼能少了正確的保價資產池呢?
【資產重置】稅務管理-遞延課稅-核課期隱現原則
當人生財富的水庫不斷增加,我們要先來釐清我們所得來源的屬性:①財產增值②繼承受贈③其他所得④變動所得⑤一時所得⑥持有所得⑦來源所得⑧境外資金匯回,這些都會導致人生財富水庫水位不斷升高,而其中有一塊最多的是其他所得,然而這裡頭不敢去表達的是【隱藏性盈餘】。
將人生財富的水庫放到不同地方時,會產生不同的效益,如果是財稅資料中心,登記性財會反映您的異常,進而引發回查紀錄。
假若將水庫引導到正確的資產池就可以避開引發回查紀錄之風險,但何謂正確的資產池呢?──【正確保單,積極保險】。
資產池免於列管通報
保險,一則類似集合管理的信託帳戶,二則非因核保或洗錢防制法規定,亦免向主管機關(非稅捐機關)通報,三則是屬於非公示性財產,現行會勾稽查稅皆因「繳納保費」、「保險金資金流向」、「重病臨終投保」才會雀屏中選,形成課稅要件。
保險就像竹鹽一般安定、安全又好用,
試問聰慧的您怎能少了這樣的保價資產池呢?
遞延課稅是什麼?好像聽過但到底是什麼呢?
【資產重置】稅務管理-遞延課稅
遞延課稅很簡單來說就是冰山理論,就是把冰山的面積隱藏起來,把冰山以上面積隱藏起來並不代表不存在,只是將冰山隱藏在海平面下;當我們做遞延課稅的時候,錢不會不見,只是讓在海平線上的冰山看起來比較少而已。
遞延課稅就是把異常點隱匿起來,在一定的期間內作藏鏡人,煙不消雲不散就是不出現,低調也不覺得委屈,這是在「修飾外觀、積蓄財力」,因為當遊戲時間結束後,貓就不能再捉老鼠了,亦即稅捐稽徵機關依法不再有課徵權。
以所得為例,有一次性所得以及經常性所得(如執業醫持續性之自費收入或企業每天進/銷貨),若應稅而未申報,就會有引發【連補帶罰】的查核風險,一次性所得只需要隱現一個固定期間,時間到就可以【假釋出獄】,經常性所得則因每年皆會往後重疊一年,故不得【假釋出獄】,且有一定延續性的監管期。
譬如一個醫師執業35年,他就有每年錢進來先抓一個7年,第2筆錢進來,又抓一個7年,用年來算,期間會有重疊的問題,而且重疊很多,沒有一個銀行工具可以處理這個問題,第一、銀行最多三年,第二、銀行是公示登記,隔年會走歸戶。
簡單來說,不是要將您的錢鎖起來,只要能夠稍微遞延一下就好,就如同有人在盯著您,因為前面沒有把自費收入處理的很好,就會進入一個監管期,然而保單剛好在處理這個問題。
遞延課稅不是把可能被查補稅的時間往後延,因為我們查補稅核課是固定,只是【以時間換取空間】,保單之所以是一個最佳方案,是因為他的時間流很好,進來7年,讓您核課遞延長達40-50年,這樣可以使稅捐查核無行效率而終局不得,自然也不會找您麻煩,在
在稽徵實務上沒有特別引注的話,要走【沒有異常就沒有回查紀錄的問題】這個原則。
財部透露:小規模營業人、炒房一族、包租公包租婆三大族群,更是要小心了!
【資產重置】稅務管理
大數據及系統化稅務查核已成各國稽徵機關的發展重點,隱匿資產或所得的難度大增。過去查調店家的逃漏稅,往往透過個案調查方式,明顯稽徵成本不足,現在一旦這麼大量的水電資料進入財政部雲端系統,將成為查稅大利器。財政部也將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水電費發票大數據分析,藉此可推估店家真實營業額、空屋率、房東是否誠實申報租金收入等。
【小規模營業人】以後透過水電瓦斯金額,交叉比對後,就可以推算商家的真實營業額,少繳的人就得乖乖補稅。
【炒房一族】光觀察每個月水電帳單金額,要分析一個地區的空屋率、變化趨勢變得很簡單,甚至可拿來對照民眾繳房屋稅時,申報自住享有較低稅率是真是假?
【包租公包租婆】過去根本不可能細查房東沒有租金收入或申報,房客也礙於被轉嫁租金壓力不敢檢舉,但以後一查水電費金額,搭配其他稅務資料,一間房子有無出租,甚至大概住幾個人都能清清楚楚。
因為【金流軌跡】沒有控管好都是造成稅局選案查核很重要一個關鍵,再加上稽徵機關對所得異常查核趨於嚴謹。
然而稽徵機關對【所得異常】查核方法有三:
一、資產淨值淨增減異常
1.甫成年(如25歲以下)即擁有鉅額資產,年度【登記性】財產增加300萬以上。
2.年滿60歲以上之金字塔頂端者,最近三年包括利息在內的所得,出現巨幅變動者,如年度【登記性】財產減少1000萬以上。
3.以每年申報綜所稅的收入情形獵漏,如25歲-35歲者,年度登記性財產增加500萬以上。
4.遺產總額5000萬(目前調降為4000萬)以上者,專案查核死亡前半年、二年、三年和七年內各種不同資產異動狀況。
二、報部查核公司或個人之金流程加以比對
部是指賦稅署稽查組,是最高的調查機關,可以自己核定有沒有查核金流權利,以查公司或個人資金流程加以比對。
三、 核對申報書及帳簿紀錄中勾稽不合營業常規
透過PAPER,假進項、假銷項、假發票去務化真實所得,而稅捐機關看的是「實質經濟利益事實」,怎麼會歸屬到您這邊來?何謂「實質經濟利益事實」,就是帳怎麼做,所得才70萬,但是您的房子每年增加4000萬,或者您的所得一個月才4萬元,但是您還貸款本息可以還到28萬,太不合理!
沒有報所得的人都不覺得這是一件犯罪行為,然而現在司法判決認定為惡意逃漏稅,將會遇到商業會計法第72條第4款【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綜上所述,不管是在哪個層面,【資金運用】、【金流控管】、【異常所得因勾稽而露餡】都必須要透徹瞭解,要儘量追求金流平衡,意思是錢可以進可以出,然而有什麼工具可以讓您有錢但看不出您有錢,且可以平衡您的資金,讓您稅稅平安呢?